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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昌区与洪山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告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昌区与洪山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告

(武政规〔2009〕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武汉市武昌青山洪山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鄂政函〔2009〕103号)、《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昌青山洪山区插花地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武发〔2009〕8号),以及市勘界工作专班组织武昌、洪山两区共同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走向,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5月31日起,对武昌区与洪山区的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将洪山区管辖的姚家岭、向阳、余家湖、风光、三角路等5个村及城南社区的全部区域调整到武昌区管辖。?

二、武昌、洪山两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后,将位于武昌区界线范围内的烽火、东亭、团结、徐东、柴林头、余家头等6个村及南湖、徐东、和平等3个社区的部分区域调整到武昌区管辖。?

三、将武昌区管辖的新世纪、华电、省电、纺机、铁机、风光苑等6个社区的全部区域调整到洪山区管辖。?

四、武昌、洪山两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后,将位于洪山区界线范围内的理工水运、岳家嘴、列电、石牌岭等4个社区的部分区域调整到洪山区管辖。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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