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9〕412号)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永安保险公司迁址的请示》(永保字〔2009〕69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1-6层”。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