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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处理南宁市五象新区核心区蟠龙片区土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处理南宁市五象新区核心区蟠龙片区土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南府办〔2009〕1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处理南宁市五象新区核心区蟠龙片区土地的若干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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