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结果的通知
(建标造函[2009]31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公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等26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
特此通知。
附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企业名单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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