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9〕383号)
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我集团公司名称的请示》(中保发〔2009〕10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你公司应将名称变更有关事宜告知所有保单持有人,确保保单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将名称变更情况及时予以公告,正确引导新闻宣传,妥善办理相关事宜。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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