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日本歌手酒井美奈子到江苏省泰州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699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9]12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凌云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日本歌手酒井美奈子作为嘉宾,于2009年5月21日到江苏省泰州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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