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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商业车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费率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商业车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费率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9〕393号)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泰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附加自燃损失险和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费率审批的申请》(华保字〔2009〕25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对商业车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两个附加险的费率作出修订;保监会此前批复你公司的上述两个附加险费率应于本文件批复之日起1个月内停止使用。

此复

附件:华泰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费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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