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先进市州和企业的通报
(甘政发[2009]4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重点企业:
2008年,全省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强省战略,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全省工业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的势头。为进一步调动各级政府和企业加快发展的积极性,省深入实施工业强省领导小组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考核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甘政发〔2008〕39号),严格考核,并经2009年4月21日省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对在2008年度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市州和企业予以表彰奖励。现将有 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获奖市州(6个)
一等奖:兰州市,奖励100万元;
二等奖:平凉市、白银市,各奖励80万元;
三等奖:庆阳市、酒泉市、金昌市各奖励60万元。
对上缴省级增值税当年增量按不同比例进行返还,兰州市全额返还,平凉市、白银市返还80%,庆阳市、酒泉市、金昌市返还50%。
二、获奖企业(9户)
一等奖:金川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奖励100万元;
二等奖:长庆油田庆阳分公司、甘肃省电力公司、甘肃烟草工业公司,各奖励80万元;
三等奖: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水星火机床有限公司、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奖励60万元。
奖金重点用于奖励在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有关人员。
希望获奖市州和企业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工业发展模式,着力提高工业发展质量。希望其他市州和企业学习先进经验,认真寻找差距,努力改进工作,扎实推进本市州和企业发展,为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做出更大的贡献。
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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