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社会保障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9〕10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确保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顺利推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社会保障惠民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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