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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评估核心指标体系(试行)通知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评估核心指标体系(试行)通知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9〕59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按照自治区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评估核心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工信部信〔2009〕17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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