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可上海生物材料研究测试中心体外细胞毒性试验等11个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9]125号)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2009年3月7日至8日,国家局组织专家组对上海生物材料研究测试中心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认可该中心对体外细胞毒性试验等11个项目进行检测的资格(见附件)。有效期5年。
附件:认可的医疗器械受检目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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