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延长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筹建期的批复
(保监寿险〔2009〕317号)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延长广东分公司(筹)筹备期的请示》(长寿发〔2009〕3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延长你公司广东分公司筹建期3个月。
二、该分公司筹建就绪,你公司须向广东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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