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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南府办〔2009〕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已经市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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