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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绿化委员会、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银川市第十八批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的决定

首府绿化委员会、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银川市第十八批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的决定

(银政发〔2009〕46号)




庭院单位绿化、居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提生城市绿化整体水平,加快“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的有力举措。2008年,全市各创建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加大投入,大力实施,为绿化美化银川做出了一定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首府绿化委员会第28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命名“银川市公安消防支队”等21家单位为“园林式单位”;命名“清雅园”等12个居住小区为“园林式居住区”。

希望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学习先进,并积极投身到绿化首府、美化家园的活动中,为首府的绿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银川市第十八批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名单

首府绿化委员会 银川市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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