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意大利钢琴家保罗・维格瑞到福建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396号)
福建省文化厅:
你厅闽文市[2009]2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福建省福州东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意大利钢琴家保罗・维格瑞,于2009年8月13日至30日到福建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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