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John Legend(约翰传奇)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395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9]23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索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上海东亚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邀请美国歌手约翰传奇(John Legend)一行30人,于2009年4 月8日到上海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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