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21号
关于公布2008年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93号令),因撤回、撤消、吊销生产许可证或其他法定情形,2008年总局注销了1065家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特此公告。
附件:2008年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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