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南宁市公共事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9〕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南宁市公共事务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