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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文号】国函〔2009〕25号
【发布日期】2009-03-05
【生效日期】2009-03-05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国务院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更名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更名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国函〔2009〕25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更名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津政报〔2009〕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更名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国务院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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