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保监财会〔2009〕185号)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资本保证金存放银行的请示》(嘉禾发〔2009〕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支行的定期存款人民币1亿元指定为资本保证金存款,存单号为:00040491。
二、同意你公司变更存放于交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的人民币1亿元资本保证金存款的性质,该存款不再作为资本保证金存款,可由你公司依法处置。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新的《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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