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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阳联合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阳联合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9〕177号)




太阳联合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太阳联合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太阳联合〔2009〕16号)收悉。经审核,核准你公司将章程第5.2条修改为:董事会由四(4)名董事组成,全部董事(包括董事长)由投资者委任。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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