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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

福建省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

(闽政办〔2009〕40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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