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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部机关服务中心等10家事业单位更名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部机关服务中心等10家事业单位更名的通知

(建人[2009]2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部管社会团体: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9]14号),原建设部机关服务中心等10家事业单位划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名称改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具体如下:

原建设部机关服务中心(对外工作需要时可使用建设部机关服务局的图章),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服务中心(对外工作需要时可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服务局的图章);

原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原建设部信息中心,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原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原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

原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原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原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

原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原建设部干部学院,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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