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文化部关于同意国家大剧院邀请德国柏林德意志交响乐团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国家大剧院邀请德国柏林德意志交响乐团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222号)




国家大剧院:
你院院演文[2009]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邀请德国柏林德意志交响乐团一行130人,于2009年3 月9日至14日到国家大剧院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北京市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