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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加拿大魅影歌声组合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加拿大魅影歌声组合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220号)




河北省文化厅:
你厅冀文市函[2009]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河北生活时尚广告有限公司邀请加拿大“魅影歌声”组合一行4人,于2009年4月12日至30日到河北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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