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杨靖武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哈政干〔2009〕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决定,任命:
杨靖武同志兼任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
王贵良同志为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巡视员;
王 平同志为市公安局副局长;
纪春林同志为市公安局副巡视员;
王宪民同志为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赵永利同志为副局级;
杨爱国同志为副局级;
刘亚民同志为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巡视员;
曹振河同志为市公安局副局长;
贾国权同志为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崔淑珍同志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左庆国同志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巡视员;
韩英杰同志为市群力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晓飞同志为市群力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 刚同志为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志生同志为市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
姜 琪同志为市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
钟 利同志为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周书明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王贵良同志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职务;
纪春林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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