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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指导意见

转发市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指导意见

(甬政办发〔2009〕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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