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9〕97号)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修改〈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请示》(永总字〔2008〕548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08年12月1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进行的修改。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附件: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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