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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克罗地亚钢琴家玛蒂娜・菲雅克、卢森堡钢琴家让・缪勒到浙江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克罗地亚钢琴家玛蒂娜・菲雅克、卢森堡钢琴家让・缪勒到浙江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08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09]4、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省演出公司邀请克罗地亚钢琴家玛蒂娜・菲雅克、卢森堡钢琴家让・缪勒,分别于2009年3月14日至4月5日、4月11日至5月2日到浙江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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