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9〕80号)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请示》(生保发〔2008〕178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08年8月29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附件一进行的修改。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附件: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附件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附件一
序号
股东
股份额
股份比例(%)
1
深圳市洲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
45,000,000
3.31
2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180,000,000
13.25
3
首钢总公司
180,000,000
13.25
4
深圳市武新裕福实业有限公司
180,000,000
13.25
5
Tokio Marine Asia Pte. Ltd.
169,094,541
12.45
6
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
169,094,540
12.45
7
龙赢投资有限公司
54,000,000
3.98
8
深圳市铖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26,000,000
9.28
9
深圳市国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55,000,000
18.78
合 计:
1,358,189,081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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