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肃省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甘政发[2009]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文物保护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我省第六批3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各市州对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要做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做好保护管理工作。
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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