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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巫启贤到湖南湘西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巫启贤到湖南湘西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50号)




湖南省文化厅:
你厅湘文报[2009]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巫启贤,于2009年1月17日到湖南湘西自治州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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