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取消福建省康安中药材发展有限公司药用罂粟壳定点批发企业资格的通知
(食药监办安函[2008]444号)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取消福建省康安中药材发展有限公司罂粟壳省级定点经营单位的请示》(闽食药监安〔2008〕307号)收悉。鉴于福建省康安中药材发展有限公司已停止药品、中药材经营活动,国家局同意取消该企业福建省药用罂粟壳定点批发资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