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秦山第三核电厂取消数字控制计算机系统(DCC)时钟同步变更项目的通知
(国核安函〔2008〕111号)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取消秦山第三核电厂DCC时钟同步变更项目的请示》(秦三核安发〔2008〕269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和《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HAF103/01)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取消数字控制计算机系统(DCC)时钟同步变更项目的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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