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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可黑龙江省药品检验所对医用脱脂棉等144个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可黑龙江省药品检验所对医用脱脂棉等144个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8]740号)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2008年7月10日至11日,国家局组织专家组对黑龙江省药品检验所(黑龙江省医疗器械检测所)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认可该所对医用脱脂棉等144个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进行检测的资格(见附件)。有效期5年。

附件:认可的医疗器械受检目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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