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云南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5年9月26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云南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十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云南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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