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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保监财会〔2008〕1651号)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信诚人寿资本保证金存款变更存放银行的请示》(信诚〔2008〕46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的人民币7085.05万元资本保证金存款转存至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分行。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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