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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安徽省
【发布文号】皖政办明电〔2008〕94号
【发布日期】2008-12-12
【生效日期】2008-12-12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安徽省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皖政办明电〔2008〕9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8〕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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