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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外籍歌手林俊杰等到江苏南京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外籍歌手林俊杰等到江苏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2291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8]42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东方盛世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林俊杰、蔡健雅;美籍歌手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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