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方股东股权转让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8〕1642号)
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关于中方股东股权转让的申请》(中意财险〔2008〕090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中方股东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意大利忠利保险有限公司各持有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50%的股份,出资额分别为2.5亿元人民币;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的原有权利和义务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继。
请你公司按照相关法规办理有关手续,并在变更股权结构工作完毕后及时向我会报送相关材料。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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