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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3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3号

公布200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目录一、目录二、目录三)




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对200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商品进行了调整。现将200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目录一、目录二、目录三)予以公布,并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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