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8〕1568号)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请示》(泰康养老董发〔2008〕第007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08年9月19日股东大会决议将章程第十三条修改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万元,其中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4000万元,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000万元,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