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委内瑞拉西蒙博利瓦尔青年交响乐团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2176号)
国家大剧院:
你院院演文[2008]2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邀请委内瑞拉西蒙博利瓦尔青年交响乐团一行280人,于2008年12月1日至12日到国家大剧院演出。
请你院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北京市文化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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