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126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126号

关于公布《纯音听力计气导听力零级量值比对》文件的公告




为了确保测量结果的可比性和可溯源性,实现国内各省级计量技术机构相应计量标准所出具的计量数据的准确和一致,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达的《2007年国家计量基、标准国内比对计划项目纯音听力计气导听力零级量值比对》的要求,2008年3月至8月,由全国声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为主导实验室,开展气导听力零级全国量值比对。

现将此次比对有关文件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网址为www.aqsiq.gov.cn)和中国计量协会网站(网址为www.cma-cma.org)上正式公布。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