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告第1113号
为综合利用畜牧饲料质检体系资源,全面开展饲料中三聚氰胺的检测工作,经我部核实,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等66个畜牧饲料质检机构具备饲料中三聚氰胺检测能力。各饲料质检机构应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和饲料企业产品检验及时、准确的提供相关检测数据。
特此公告
附件:《具备饲料中“三聚氰胺”检测能力的饲料检测机构名录》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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