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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三明市
【发布文号】明政办〔2008〕143号
【发布日期】2008-11-12
【生效日期】2008-11-12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福建省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利局关于2008―2009年度冬春水利建设及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利局关于2008―2009年度冬春水利建设及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意见的通知
(明政办〔2008〕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水利局制定的《三明市2008―2009年度冬春水利建设及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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