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超级少年组合”到湖南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2073号)
湖南省文化厅:
你厅湘文报[2008]12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湖南省文化艺术交流中心邀请韩国“超级少年组合”(Super Junior-M)一行8人,于2008年11月23日到湖南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及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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