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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大亚湾核电厂和岭澳核电厂安全注入系统隔离阀(RIS063/064VP)防止锅炉效应改造申请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大亚湾核电厂和岭澳核电厂安全注入系统隔离阀(RIS063/064VP)防止锅炉效应改造申请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8〕92号)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大亚湾核电厂和岭澳核电厂RIS063/064VP防止锅炉效应改造申请的请示》(广核运〔2008〕49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改造申请文件,认为关于大亚湾核电厂和岭澳核电厂安全注入系统隔离阀(RIS063/064VP)防止锅炉效应的改造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改造,确保大亚湾核电厂和岭澳核电厂的运行安全。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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