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日本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拍摄许可〔2008〕129号)
中央电视台外事处:
你处关于日本第一媒介株式会社《人类文化遗产――向未来传承》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08年10月至11月拍摄陕西兵马俑博物馆相关文物和甘肃敦煌莫高窟外景。具体拍摄内容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商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