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李玖哲到温州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1938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08]36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国华演艺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歌手李玖哲等一行3人,于2008年11月3日到浙江温州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